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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正义:网游虚拟道具七天无条件退货
[ 作者:千羽 | 时间:2010-11-10 15:00:22 | 来源:ACG ]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发现商品不合格或者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与商家的协议要求退货。但是在网游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鲜有玩家购买虚拟道具之后又成功退货的例子。

  近日,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会”)日前通过了《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按规定,消费者购买游戏宝物(即游戏内道具)、套件或付费下载软件后,七天内可无条件向厂商退货,此新规最快十二月生效。

台湾网游出新规 虚拟道具七天无条件退货
公告原文   

  有台湾玩家欢呼:这简直就是迟来的正义啊!

  消保会相关负责人陈星宏表示,依新规定,未来消费者就算是到便利商店实体渠道,购买线上游戏套装软件、游戏宝物、补充包等,或付费下载软件,商家必须在七天内无条件接受消费者退货。如果售卖商品的商家不处理或无法处理时,游戏厂商必须承担最后退费责任。

  同时按照新规定,游戏里的点数将不得有明确的使用期限,而且玩家帐户里的游戏点数可以申请退款(厂商不得拒绝),但是厂商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用。

  另外,新规定生效之后,厂商不得无通知封停玩家帐号,厂商在做出对玩家帐号的动作之前必须给玩家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通知。

  想法很美,现实很复杂

  对于新规定,台湾玩家都表示了欢迎,但是同时都提出了质疑。玩家普遍认为,新规定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实际可操作性实在是不高。

    喝过的战斗药水怎么退?

  有玩家质疑说,既然是无条件退货,那如果我买了战斗药水,喝了之后发现效果不是那么好,想要退货,怎么退?

  另外,如果真的如此实施此规定,游戏里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租装备”。也就是说玩家先购买了某件装备或者道具,快到七天时再申请退货,然后退货成功之后玩家再次购买……如此反复,岂不成了玩家免费使用?厂商真愿意吃这亏?

  目前在WOW里,用物品代币购买的装备和饰品在购买后两个小时内可以全额退款,于是很多玩家会在副本开打前兑换饰品或装备,打完后再退给NPC,以节约宝贵的牌子。

  厂商明显不会吃这哑巴亏,很有可能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推出相应的限制措施,这样一来,新规定又很有可能被架空,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此一来,规定很有可能又成为一纸空文。

  玩家对帐户游戏点数可退表示欢迎

  在规定里提到游戏点数可以退,玩家对此持肯定态度,毕竟这应该属于玩家自主选择的权利——我充值进入游戏之后,发现游戏不好阮,我就应该有权利 把没有消耗掉的游戏点数全额退还。不过玩家还是对可能出现的繁琐手续表示担心,觉得厂商会故意把流程弄得很漫长,让玩家尽量不选择退货。

  大陆厂商会如何?

  玩家一直对厂商的各种霸王行径怨声载道,对于虚拟物品交易的规范也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发展。台湾游戏厂商存在的问题,在大陆同样存在,现在台湾已经开始有这样一个行业规范,尽管玩家感觉还有不少漏洞,但总是个开始,我们有理由期待更完整规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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