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落叶,没有枯草,只是在几场台风过后,天就凉了。今年的盛夏似乎格外的短暂,我还没穿够人字拖鞋,来不及学会游泳,甚至来不及去一趟我至爱的海边。如此盛大的夏天,走得地样匆忙,像极了他想要离开我的脚步,迫不及待,连敷衍都来不及。 每个去上班的清晨,走过陌生的小区,闭上眼,假装不曾离开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切熟悉如昨。仍能感觉到风的声音,他们穿过宽大的棕榈树,穿过细碎的凤凰树,穿过清香的桂花树......在我耳边私语。我问他们我是否会这样一直走一直走到老,他们只摇头,并不回答。 想起三年前,那个有风的傍晚,初识不久的他问我:你听到爱情的声音了吗? 假以爱情之名 认识他以前,我在BBS上孜孜不倦在写我和小说,在想像中穿越前世今生。他留言给我,说想让我给他的杂志写小说,和游戏有关,名字叫“**.人”。他叫H,那本杂志社的编辑. 在一次聚会上,他向我走来,和我握手,细长的眼睛闪烁着暧昧的光。那个情人节还没到来的冬天,很冷,但他的手很温暖。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记得他手中的温暖,而忘记他阴郁的眼神,看每个女人时所划过的暧昧不清。 接下来的情人节,我接到了他的邀约。那天,我们一起走过中心公园,走过车水马龙的街头,在开花的树下热吻,像心心相印的情侣。得知他刚和女朋友分手不久,有些诧异:一个分手不久的人,竟然可以如此主动地去和女孩子约会,拥抱,热吻,自私冷酷的感觉和他的斯文,以及专注投入那么不相符。 终于,他对我说,做我的女朋友吧!他那时一定很寂寞,和我一样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是这段关系如果标榜上“爱情”的名字,他便会变得高尚几分。他依然在我们所共识的人里极力隐藏我们的关系,时刻和我保持着距离,怕被人看出端倪,和其他女孩子用眼神暧昧着,私底下又变得急不可待。 迷失在烟火中 从热恋到同居,似乎这个都市里每个男女必走的过程,何况我们已走在了大龄的队伍中。那时候,我以为如果这是一辈子,那么,迟和早又有什么关系? 他的杂志越来越火热,他成了小领导而不是小编辑,他不再做饭给我吃,不再有任何耐心。有一次,为了一句话,他摔掉了我刚做好的饭菜,饭碗砸在我的胳膊上,起了很大包。而他竟然怕我去他的公司找他,怕人知道他斯文背后的自私粗暴,怕破坏了他一贯的好人形象。 那一段执迷不悔的日子,纠缠我的眼泪和绝望,对前路的惶惑和欲罢不能的悲哀。他总是在要求,要求我收拾屋子,做饭,洗碗,招待他的同事和朋友,都不能有丝毫差错。他不知就里的同事问我,你们什么时候打算要小孩子?我突然悲哀地发现,他从未给过我任何承诺,即使有过,有打上了若干个假设,那是因为他要我的付出。 我已经31岁了,近四年的大好时光已经过去,而这个人居然还要说他还爱我。 在脱变中重生 我生了一场病,将身体多余的某一部份切除。疼痛,无助,无聊的电视剧,餐厅里活色生香的饭菜的诱惑,是一场美丽的脱变,而不是无谓地扑向火中的灼痛。 手术后的那天午夜,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声音熟悉而又陌生,透过时间的尘埃,穿夜而来,他问,你还好吗?非常熟悉的感觉,在疼痛和昏昏然之间。我知道了我是在什么地方,我温习了哭的感觉,我非常想念秋风渐起的家乡,失落的誓言和四年的等待终于化为灰。 那个自称爱我的人说,他是鱼缸里的鱼,很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或许跳出去是死,但他还是想要跳。想着他每次迫不及待地奔赴下一次新鲜的样子,只不过这一次他将自己装裱得更堂皇而已。 表哥说,永远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只拿出自己的一部份来爱你,而自以为拿出了全部,并以向你要求。直到你用尽你的全部,才发现,你已失去了所有,而他依旧滋润。仔细想来,竟是真理。 只是我,在当时没有一双慧眼可以看透。其实,在秋天里分手也算是一件有结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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