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热门专区 火爆论坛 留言建议 内容搜索 阅读排行 我要投稿 友情链接 知道了了 游戏点卡 网址之家 进入家园 Acg专题 站点地图
当前位置:ACG时代 -> ACG资源 -> 新闻中心

TOP

重庆涉黑富豪黎强法庭上强调自己是人大代表
[ 作者:admin | 时间:2009-10-31 16:05:59 | 来源:ACG ]

  昨天,黎强案继续举证,控辩双方在认定是否涉黑的问题上展开拉锯战。控方认为,黎强领导的“黑社会”,是以“公司化方式管理”,而辩方则认为,渝强公司等企业是经过工商登记注册,是合法企业。

  特派重庆记者 林霞虹

  庭审焦点:

  合法公司vs黑社会组织

  公诉人认为,黎强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2000年以来,该组织操纵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通过先斩后奏的方式,非法取得营运指标。组织的操作模式、人员构成及其分工都很明确。

  黎强等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则认为,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是经过合法登记注册的,公司的管理模式与其他公司的模式并无什么太大差别。

  公诉人回应道,黑社会成立又不会举行仪式,黎强领导的黑社会组织正是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

  狡辩推责:

  别人杀人放火跟我有何关系

  公诉人举示了黎德明等人的违法事实。“黎德明杀人放火跟我八竿子打不着!与本人无关!”黎强说。

  法官告诉黎强,“让你当庭发言,也是保护你行使辩护权。”

  “原来是在关照我,我还以为你们在害我,好歹我还知道。”旁听席忍不住爆出笑声。此后,再涉及到黎德明的犯罪事实,黎强就说:“你们是为我好,那我就不说了。”

  当庭叫屈:

  我是人大代表,怎会找闲杂人等

  公诉人还指控黎强在一起纠纷发生后,指使黎德明等安排社会闲杂人等摆平事情,但事后双方并未发生打斗行为。

  黎强当庭向法官叫屈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头脑是清醒的,我当时可是重庆市的人大代表,我只是叫人找警方处理这件事情,怎么会找社会闲杂人等去处理?”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本文转载于 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9-10-31/040818945119.shtml

9
】【打印繁体】【投稿】【举报】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杨尚昆之子回忆偷拍周恩来学游泳(.. [下一篇]公安部网站第16号被拐儿童与父母..

说说有礼![登陆ACG后评论无需验证码,精彩评论赢Q币 每月一部iphone4 !] [注册] [登陆]

称  呼:
验 证 码: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ACG全新改版_Acg4.com
ACG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月) | ACG历程 | 品牌大全 | 九娱互动 | 站点地图 | 联系方式 | 投稿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回到顶部↑
香港中西区西环德辅道西307号 传真:852-83251711 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9 - ACG. All rights reserved. ACG时代 版权所有. 闽ICP证08004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