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08年9月18日 出处:中国电子政务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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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建省数字办、省效能办获悉,福建省将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绩效评估总分。
日前,福建省数字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通知指出,将在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制定中实施《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数字福建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
绩效考核主要评价电子政务服务与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与安全保障等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绩效。其中,服务与应用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开展的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的情况,以及业务系统应用效果;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政务信息资源分工采集、处理、编目、展现、共享,以及社会化开发利用方面的情况;标准化与安全保障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政务流程重组优化、信息系统集约建设、信息能力建设、法规标准建设与执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绩效考核采取单位自查自评、日常监测和检查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省数字办将根据全省电子政务工作重点发布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部署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和要求。同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监测,通过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安全监测平台等,对各单位考核项目进行在线监测。绩效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统筹规划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拨付建成项目运维资金的重要依据。
据悉,今年底明年初,福建省数字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各级各部门的电子政务绩效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