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举行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的第三个双休日、10月的第四个双休日,7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加考一次,具体日期请见当次《报考简章》。体制改革专业自学考试: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试。
二、报名时间:自考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前三个月左右,具体日期请见当次《报考简章》,本网也会及时公告。
三、考试座位号通知单网上下载时间:考试前15天左右。
四、成绩查询时间:一般为考后二十天左右,具体时间本网会及时公告。
五、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六、免考办理时间: 省自考办办理审批免考为每年的三月、九月两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请在上半年的一月份之前,下半年在七月份之前(含一、七月份)到当地自考办办理。
七、转考办理时间:省自考办根据设区市自考办上报的转考名单,一般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办理转考,将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有关省、市自考办。
八、毕业申请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上半年5月中下旬、下半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前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
九、毕业证书发放时间: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区县自考办会根据当年办理毕业手续的规定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一般来说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为:上半年毕业生于八月初领取,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二月初领取。
学位授予
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可向主考学校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符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各校具体要求请咨询各高校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