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商城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透露给我们的信息时什么?
1.政府颁发过预售许可证,老百姓可以买房了。
就算政府给那些黑心开发商颁发过预售许可证,当老百姓可以买房,买了以后依然会发现许许多多的产权问题。
2.商铺分割政府也出具相关文件同意了。
出了文件,当然政府依然有权利完全不顾文件所属,我行我素就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3.法院也判过房子属于业主,已收了3年租金了。
法院虽然判过房子属于业主,但又能如何拿着不能动的房产意义何在?跟判不判还有区别么?况且业主还付了3年租金,现在对着那些商铺只有看的份没有用的份。那还算自己的房子么?
有一天全不算了,封房收铺,政府做过的都不算,政府诚信在哪里?老百姓还敢相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