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扬
接福建省红十字会来函。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里氏8级地震,地动山摇,举国震惊。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我院法学院2006级学生陈慧清、邓燕燕、叶牡丹、林碧丽、曾小玉、曾丽双;姜贤霞、陈美金、吴细河、邵远宁、傅茶生、林利鹤、张 莉、潘 燕、 陈 华、李 静等十六位同学积极主动地加入到福建省红十字会开展为地震灾区募捐与接受捐赠的志愿活动中,其中陈慧清等六位同学以A3609宿舍的名义捐款人民币贰佰捌拾元整。这种精神值得学习与发扬。
在此,给予通报表扬。并希望我院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在新的学年里以强烈的责任感刻苦学习,努力将自己锻炼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材!
转自 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