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法
管理干部
学院200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1年的福建政法干部
学校。198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为我省一所公办高等法律院校和重要的法学教育基地,并于1999年在全省首家举办法律高职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为我省政法
系统及其它行业输送了大批法律人才,为我省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正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与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整合筹建一所省属、公立、普通本科学校----江夏学院。新址位于
福州地区
大学新校区内,占地1360亩。今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高职生,现将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和落实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做好我校2008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高专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收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条、招生录取人数不设男女比例,文理兼招。
第五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按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原则进行录取。
第六条、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收取。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
第七条、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08年福建省招生计划本,共720人。
专业
法律事务(法律方向)
法律事务(法律方向)<单招>
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
法律事务(涉外经济与法律方向)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方向)
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方向)
司法
助理
行政
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计划
120
60
120
60
120
60
60
60
60
第八条、学生学习期满并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院颁发经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联系电话:0591-83458334
招生网址:
http://www.fjzfxy.com学院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