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200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见上表
二、毕业班学生实习去向
毕业班学生实习去向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与找工作相接合,自找实习单位
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分两种情况。
一是本学期末即可将公司盖完章后的“接收函”交给辅导员的学生,允许下学期不要到校报到,可以把寒假和2009年上半年的实习时间统一起来使用。
二是自找实习单位,但本学期末不能提交“接收函”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2009年3月7日之前)把“接收函”交给辅导员(可亲自交,也可代交,或用挂号信邮寄)。三周内不能提交“接收函”的学生,第四周的星期一必须到校报到或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旷课,时间从第四周的星期一开始计算),并说明情况。
(二)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的实习安排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耽误毕业实习。在专升本考试结束后的第一周内,参加考试的学生应与辅导员及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汇报自己下一步的计划,并在考试结束三周内把“接收函”交给辅导员。在三周时间内不能提交“接收函”的学生,第四周的星期一必须到校报到(否则视为旷课),并说明情况。
三、对所有毕业班学生的共同要求
1、学生进入实习阶段后要经常和指导老师联系,确定毕业论文的题目、内容、完成日期。凡是在毕业实习阶段没有主动和指导老师联系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学生,毕业论文视为不合格,答辩推迟一年进行。
2、学生在毕业实习结束后,要写出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不提倡写空洞无物的论文。
3、所有学生均须注意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每位学生不仅应把自己的去向(实习单位)告诉辅导员,而且务必告诉自己的父母,征得他们的同意。
4、实习期间,同学们应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将盖完章后的实习鉴定表交到院里。如果缺少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环节按不及格处理。
5、所有学生在实习期间都要虚心学习,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学院荣誉。
6、实习期间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并多留意QQ群最新信息。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要及时告之老师或其他同学,否则后果自负。
四、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由院领导、院教务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组成毕业生实习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班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日常与学生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由院教务办和辅导员负责。
2、辅导员负责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系办公室、辅导员须对每位学生的实习去向(实习单位)进行登记。对于接收5位以上学生进行实习的公司,系办、辅导员或论文指导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到该公司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尽量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3、每一位指导老师对所指导的学生均负有教书育人的职责,不仅要在实习业务和实习报告草拟阶段对学生进行指导,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
五、经费保障
实习期满,完成实习任务的同学,可汇总有效凭证(车票、打印票据等)经指导教师审核后,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额定报销实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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